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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ROHS与包装指令94/62/EC协同合规:电子电气企业如何一次应对双法规

2026-10-04 47

电子电气产品出口欧盟,除了RoHS,还要面对包装指令94/62/EC。这两个法规经常被一起提到,因为都管重金属,但要求不同。这篇文章讲怎么协同应对。

包装指令管的是产品的包装材料,不是产品本身。它对包装材料里的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总和设了限值,四种重金属加起来不能超过100ppm。

注意是包装指令,不是产品指令。你的产品内部的塑料零件RoHS管,你的产品外面的纸盒、塑料袋、缓冲材料包装指令管。两个管辖对象不一样。

测试上有重叠也有不同。RoHS测产品均质材料里十种物质,包装指令测包装材料里四种重金属总和。企业可以把包装材料也纳入RoHS测试范围,顺便把四种重金属测了,一份数据两个法规都能用。

包装指令还要求包装可回收、减量化。这跟PPWR的方向一致,PPWR是包装指令的升级。企业现在做PPWR合规的时候,实际上已经覆盖了包装指令的基本要求。

EPR回收注册是包装指令框架下发展起来的。每个销售国的包装回收体系,德国LUCID、法国Citeo这些,都是基于包装指令建立的。

实操建议:把包装材料跟产品材料一起测,四种重金属数据共用。包装减量化和可回收设计按PPWR要求做,自然满足包装指令。EPR注册按*做。不要把包装指令当成一个独立的大工程,它已经被PPWR吸收了。

本文由 FOSL 出口合规服务商 整理发布,专注为出海企业提供 CE、PPWR、GCC、FDA、UL 等*产品认证、法规解读、检测对接一站式合规服务。如有出口合规相关疑问,欢迎联系我们咨询,助力您的产品安全出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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