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10-20 58
做出口合规的人经常把RoHS和REACH混为一谈,觉得都是欧盟法规,都是管有害物质的,做了一个就等于做了另一个。其实这两个法规差别很大,适用产品范围、管控物质数量、测试方法、合规义务都不一样。今天把两者的区别讲清楚。
先看*基本的:法规名称和管控对象。RoHS的全称是《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》,欧盟指令号2011/65/EU,后来修订为RoHS 2.0和RoHS 3.0。顾名思义,RoHS只管电子电气设备,也就是带电池、插电、有电路板的产品。REACH的全称是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法规》,欧盟法规号EC 1907/2006。REACH管的是所有化学品及其含有的产品,不限于电子产品,几乎覆盖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,包括纺织品、玩具、家具、化妆品、机械、食品接触材料等。
再看管控物质数量。RoHS目前管控的是10种有害物质: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,以及四种邻苯二甲酸酯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。这10种物质有明确的限值要求,一般均质材料中铅的限值是0.1%,镉是0.01%。REACH管控的物质分两类:一类是SVHC高度关注物质清单,截至2024年已经更新到240多种,而且每半年更新一次,数量还在增加;另一类是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,大约有70多项限制条款,针对特定物质在特定用途中的浓度限制。REACH管的物质数量远多于RoHS。
从适用产品范围看。RoHS只管电子电气产品,范围相对明确。如果你的产品本身不是电子产品,但里面含有电子模块(比如带电子板的机械设备、带显示屏的家具),那这些电子部分也需要满足RoHS。REACH的范围则广得多,几乎没有例外。不管你卖的是塑料玩具、纺织品、金属零件还是化妆品,都需要满足REACH要求。特别是SVHC通报义务,当产品中SVHC物质含量超过0.1%(重量比),且每个产品每年在欧盟市场总量超过1吨时,需要向ECHA通报,并向下游客户和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。
从测试方式看。RoHS测试通常按均质材料拆分测试,一个电子产品要拆成塑料外壳、PCBA板、焊点、电线、金属件等多个部分分别测试重金属和邻苯。报告形式是RoHS检测报告,通常第三方实验室出具,客户和清关时可能要求看。REACH测试则更复杂,SVHC有240多种物质,不可能全测,通常先做XRF快速筛查,再对可疑物质做化学确认测试。REACH没有统一的"REACH证书",更多是企业自行声明、供应链传递信息、保留技术档案。
从合规义务看。RoHS要求产品满足有害物质限值,技术文件保存,产品上打CE标志(因为RoHS是CE框架下的指令之一)。REACH的义务更分散:生产商需要注册化学物质(年吨位超过1吨的)、SVHC超限时通报、向下游传递安全数据表(SDS)、确保产品中限制物质不超标。REACH没有CE标志要求,它是一个横向化学品法规。
常见误区。一是"做了RoHS报告就不用做REACH了"——不对,RoHS只覆盖10种物质,REACH有240多种SVHC,两者不能互相替代。二是"REACH只针对化工企业"——不对,成品制造商和进口商同样有义务,特别是SVHC信息传递。三是"RoHS就是CE认证的全部"——不对,CE还包括LVD、EMC、RED等其他指令,RoHS只是其中一个。四是"REACH SVHC需要每年全测一遍"——不对,通常是基于供应链信息和材料变更评估,不是机械地每年重测。
企业怎么同时满足两个法规。建议建立统一的有害物质管控体系,把RoHS和REACH的管控物质合并到一个清单里。向供应商索要物质声明(如IEC 62327),关键原材料保留第三方测试报告。产品设计阶段就限制使用高风险物质,比如用无铅焊料、限制邻苯增塑剂。定期关注ECHA更新的SVHC清单,每半年一次,及时评估产品是否受影响。技术档案同时覆盖RoHS和REACH要求,应对客户和监管抽查。
总结:RoHS和REACH虽然都是欧盟有害物质管控法规,但适用范围、物质数量、测试方式和合规义务差别很大。做电子产品出口欧盟,两个都需要满足;做非电子产品出口欧盟,主要关注REACH。不要把两者混为一谈,也不要以为做了一个就等于覆盖了另一个。建立统一的有害物质管控体系,才能真正做到合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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