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HS豁免清单在2011/65/EU附件III/IV中,每条豁免有特定用途和失效日期,企业需核对供应商豁免编号并提前规划替代。
CE标志并非所有出口欧盟产品都强制,只有落入CE指令范围的产品才需要;军品、古董、普通家具、服装等可豁免,但仍要符合GPSR等横向法规。
旧RoHS是2002/95/EC限六项,RoHS 2.0是2011/65/EU引入CE机制,2015/863加邻苯四项共十项。
CE能否走自我声明取决于产品对应指令的Module要求,低风险产品可Module A,高风险产品必须公告机构介入。
UKCA要求境外制造商指定英国境内授权代表UKRP,欧盟代表不能兼任,地址必须真实可送达。
GCC由进口商或美国本土制造商基于测试报告自行签发,不是检测机构出证,适用于一般消费品而非儿童产品。
ASTM F963是玩具测试标准,CPC是基于测试报告签发的合规声明,还需叠加CPSIA铅和邻苯要求。
PPWR要求2030年起塑料包装容器含一定比例PCR再生料(PET 30%、其他塑料10%),需链保留文件证明,不是可回收就算合规。